铜陵市宏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
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应该怎么办

日期:2020-06-18 09:35

   近期听到很多业主吐槽跟物业公司发生矛盾,每年按时缴纳物业费,但是出了问题物业公司并没有得到解决,经常会发生争吵,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?其实也简单,下面铜陵宏信物业就来给大家说说。

1.jpg

   目前物业公司主要存在的问题有:

一、物业财目不公开,业主根本不知道收的物业费有多少是花在小区上。

二、服务水平差,包括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,比如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。

三、管理水平差,如小区安全,设施的管理。

四、克扣业主物业费,目的是物业公司多赚利润。

我国现阶段小区的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指定,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需要更换物业公司,法律规定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,依法律程序,业主人数和小区面积均过双半数投票通过,方可更换掉原来的物业公司。

但多数物业公司特别是服务差、与业主矛盾多的物业公司害怕业主们成立业委会后更换他们,招标新物业公司,所以拼尽全力阻止业主成立业委会。因为小区的业主名单只有物业公司有,小区业主人数和建筑面积,业主也无从知晓,如果物业公司不提供业主名单,小区面积和业主人数如果发开商虚报,那么小区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成立业委会的。如果无法成立业委会,物业公司服务不好,你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
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诸多问题却无能为力。小区业主们呈现弱势,只有交物业费的义务,没有任何权利。物业服务不好,反映给物业公司,物业公司可以置之不理,导致有些业主只能以不交物业费做为对抗辩的方法,业主不付物业费,物业服务质量会更差,更多业主不交物业费,这样恶性循环,很多新建时比较不错的小区,最后都毁在了物业公司服务上。

对于因物业服务不满意的业主缓交物业费,并明确表示物业对某些问题整改后就补交,而有些无良物业公司会一纸诉状告至法院,且故意通知不到业主,然后人民法院报上公告送达,然后出生效判决,再申请法院执行,业主不知不觉得就被列入失信名单,矛盾再次升级和激化。

解决上述矛盾,需成立业主委员会,实现小区业主自治原则。

如果能在相关权力部门主持下,责令物业公司配合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,如物业公司不配合,相关部门可以处罚物业公司。如果没有处罚权,物业公司仍然可以置之不理,制度形同虚设。建议业主委员会法人化,注册登记归属民政部门,合法运营。

完善物业公司退出制度,对于违反退出规定的,也要处罚严明;有的业委会依法更换了物业公司,但物业公司有安保力量,赖得不走,业主们也无强制力,有的造成群体性打架对峙事件,形成了不安定因素。

古语说安居才能乐业,让大家住得安心,才能更好的工作、建设国家。